当前位置:首页 > 影视台词 > 影评 > 正文
文章正文

《改过迁善》中的案例解析

影视台词 > 影评 > :《改过迁善》中的案例解析是由微语录网(www.5yulu.com)为您精心收集,如果觉得好,请把这篇文章复制到您的博客或告诉您的朋友,以下是《改过迁善》中的案例解析的正文:

  接上面:
  案例七:榆林集团债券欺诈案
  原告:普通债券投资者(即市场上的散户)
  被告:榆林集团

  [案件简况]
  这个案子牵连甚广,由最开始纯粹的企业收购,引发连锁效应后,金锡胄介入到榆林权家管理层中。
  案子起因是榆林集团长子权正哲接手集团后,因经营不善(盲目扩大企业),需要大笔资金周转运作。为了融资,以私募的方式引入明洞的私债,遭到集团工会的反弹,被诉至法院,不仅个人要承担责任,集团也岌岌可危。
  榆林集团会长看到大厦将倾,为了找到一个可以帮助集团渡过水火的人,提出由外孙女柳贞善跟金锡胄联姻,由金运作,使集团渡过难关。金同意,并制定了一个严密的计划,令榆林集团成功筹得运作资本。
  二人订婚后不久,金即出事故,忘记双方约定。而榆林集团权正哲对于利用企业CP圈钱表现了极大的贪欲,本欲只筹得几亿的资金,他贪心地发行了2兆多,令一些不具有投资资质的普通散户受到灭顶之灾。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将榆林集团告上法庭,榆林集团一时陷入巨大的困境。
  
  
  金锡胄在事故之后,心理发生巨大变化,良知令他本能地拒绝为虎作伥。他表示,对于权家发行企业债券CP的后遗症将不再介入。权家觉得遭到背叛但又无可奈何;车代表为了撇清关系,授意权老会长将未婚妻柳贞善推出作替罪羊,拉金锡胄入局。
  柳贞善发现亲人们将自己推到了断头台前,巨大的惶惑跟凄然令她本能地害怕。
  她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不过成替罪羊也确是不得已的局面,---多年前母亲忤逆家族的“罪过”令她想通过代外公坐牢来弥补;但另一方面她亦深知此案受损者众,受损面巨大,法院绝不可能轻易姑息。但又心存侥幸,希望老外公会兑现承诺,将榆林能源卖掉还债,以此来避过牢狱之灾。
  风声鹤唳之时,她一方面很希望金锡胄救她,但又无法确信金会施以援手,善良之下也动了心机,以退为进,要求跟金锡胄解除婚约。
  金锡胄对于此桩婚事起初并无太多用心,但相处之下柳的温婉大方,美丽娴雅成功掳获他的心。面对柳被当庭逮捕的局面,多年的律政本能令他知道此案的后果将十分严重。
  在暗查这个案子时,他逐渐发现自己竟是此事的始作俑者。同时,权家逐步行动表明,柳贞善不仅是暂时的替罪羊,权正哲更意欲将此案的罪过嫁祸给柳,用榆林能源抵债只是说辞而已。如果不在二审之前将局面逆转,柳贞善将会在牢中度过十几年的岁月。
  愧疚、不安、男人的侠义本能、对爱情的期待等等五味杂陈的心态,令他决定豁出,他威胁权正哲,如果不拿出转移的资金抵债救出柳贞善,自己将成柳的代理人,并代理广大普通投资者提起对榆林集团的团体诉讼。
  车荣誉发现金锡胄为了未婚妻在作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困兽斗,示意事务所副代表李明远劝权正哲按金锡胄的要求办。于是,金锡胄正式从事务所离职隐入江湖。同日,全志元入主事务所,成为事务所代替金锡胄的另一枚棋子。
  
  [结果]
  权正哲不得已只好以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柳贞善亦被释放。

  [解析]
  这个案子真正让众人见识了失忆前的金锡胄是一个“狠绝“”的王牌律师。
  对这个案子的基本脉络,我们理一下:
  权老会长退位,权正哲上位,一上来就想扩大集团的规模。但集团一直存在管理方面的黑洞,资金链非常脆弱。在公募融资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权正哲引入私募金招至公司危贻---他是用公司的股票作为担保高息引入的私募金,这个私募金的持有者大部分是明洞高利贷者。
  因为私募资金来源不正,遭到工会起诉,集团私募的行为被法院处罚,最后从银行借来的贷
  款8%被拿还了利息高达40%的高利贷。
  本就因私募榆林的控股权被稀释(即股东购买的榆林集团股票发生贬值下跃,即我们俗称的熊市。),又加上集团筹得的资金被强制拿还了高息贷款,经营发生困难,集团根本被动摇,处在破产的边缘。
  金辩因为在此案中表现上佳,被权老会长作主聘请作为榆林集团资金案的项目设计律师。金辩给出挡住破产,回拢资金的方法:发行企业债券,即企业CP。
  榆林集团的股东们原本就交叉持股,即互相购有对方公司的股份。
  在发行前,榆林集团将发行债券的企业全部作关联担保---也就是企业互为担保,这样,就为股东控股率的变动提供了极好的条件---万一我没钱了,你帮我担保了,银行可以直接先找你要。
  表面上看,这个做法愚蠢之极,发行债券理应发行集团里最好最优秀企业的债券,但是,他却是良莠不齐,全部捆绑上市。
  并且,发行的面额都很小,以3000万--5000万居多,甚至1000万的都有。也就是投资门槛很低,同时勾引条件是高息分红回报。
  这样的高利诱饵,不明真相的小额投资者纷纷购买。截止到法院进行破产清算阶段,榆林发行了2兆的债券。
  
  实际上,公司发行CP不仅只是融资,它还有掩人耳目之用。当公司发行债券融资时,就给外界一种印象,即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灵,集团没钱了,所以发行CP圈钱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实际上,这个发行CP的行为是为了掩饰权正哲转移集团资本的行为。
  剧中检察官审问柳贞善时说:七大投资怎么一个赚钱的都没有~~~柳贞善说到,投资收益用在菲律宾收购了一个国债银行,还有在第三世界开发原矿。(主要指朝鲜。)
  柳这么说,意思是做生意亏空往往有之,我们也不是故意的。这么一来,投资者们就只能吃哑巴亏。用检察官的话总结说,跳楼自杀,家庭破碎人很多,但又没办法--集团没有钱,你让他们怎么办?--这也是后面所有小股东及投资者都填志愿单的原因,损失小总比全部投水要好。
  
  
  
  
  
  权正哲将集团的资本以海外投资为名,逐步抽走,并转移存到所谓的菲律宾国债银行里。抽逃资金的目的,即是作为榆林集团海外资金回归。资金在流转过程中,已由原来的别人的钱变身为榆林集团自己的钱了。
  在这个过程中,集团发行CP债券,当问及海外资金的来源时,榆林集团都可以声称是发行CP得来的。另一方面,发行债券CP时,当一般投资者变得十分多,受害面积很大提起诉讼后,法院受理后,榆林集团就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当集团被进入破清算阶段时,法院就会责令榆林集团将其旗下具有价值的公司作为破产清算的公司来拍卖抵债。
  而金锡胄设计发行的以低收入人群为目标的CP债券,不光可以挡住权正哲的转移资金的行为,最关键是可以挡住法院的强制破产程序。
  
  在法院破产诉讼中,金锡胄利用一般投资者遭受损失会给社会带来极大影响这个方面(如果法院坚持要进行破产清算的话,普通的债券购买者仅只能从破产清算的比例中拿回极少的赔偿。),使法院不得不令榆林集团进入企业回生程序中――也就是不能破产这个局面上。
  而这个回生重整程序一旦启动, 正在进行的一般民事执行程序马上就被中止――比如债权人要求法院冻结的账户会马上解冻;申请强制执行等行为---企业购买的不动产比如被查封的楼房等封条马上被撤销;而且正在进行的破产程序或强制和解程序也要中止。这么一来,榆林集团原被冻住的资金就可以流动,包括海外投资的可回归的资金。
  如此同时,按照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当公司严重亏损,注册资本总额与实有资产悬殊过大时, 法律就会根据其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判令其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
  这个惩罚性减资,实际上就是强制缩小企业的经营范围;因经营范围一缩小,融资的资本也会变小,当然,获得的利润自然也会缩水。
  
  
  在发行债券之前,权正哲因为第一次融资时失了支柱公司的绝对控股权,所以,在发行债券时,他先将自己手头的资金全部买下了榆林证券旗下的一个小的叫TJ的证券公司的股份,也就是将股份放在了TJ证券公司里。 同时,也将这个TJ捆绑,作了关联担保---发行CP时,大家互为担保企业。
  当法院判令集团作惩罚性减资时,其原持股人就得无条件将自己所持的股份拿出公售,这么一来,权正哲就可以利用海外资金仓库的钱来收购股份。事实上,权家二子用着自己老婆“台湾娘家”的钱收购证券公司,也就是重新达到了集团控股的目的。
  在整个过程中,受损最大的是普通投资者,几乎血本无回。被套牢的钱可以拿回来,但是分十年;榆林集团经营负责人本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权正哲利用替罪羊柳贞善顶替,这么一来,钱可以不用还―――我没钱,人也坐牢了,你要我怎么办?
  在整个设计中,金锡胄最狠绝的一招是,他利用了正当的法律程序规避了榆林集团的巨额债务,借用法院之手,把榆林集团几十年的积重一扫而光。如果剧情不展示最后他为了营救未婚妻的反转,可以说,榆林集团几乎是零风险地成功敛财的范本。当然,现实中,剧中映射的榆林集团最后也受到了惩罚。不过,这样的案子,在现今这样一个“高智商的犯罪得到最高回报”的社会,哪里会是终点呢?
  
  这个案子的呈现中,人与人之间的算计始终存在。
  不管是诉讼中途,权老会长听到金锡胄分析,最后的判决结果柳贞善可能被判十几年,但想到如果不如此就得将集团献出来,由自己或是儿子坐进,趋利避害的本性使然,他选择了在关键时刻称病住院,若非是戏剧,若非是金锡胄过人的能力,柳贞善把牢底坐穿的可能性实在很高。
  巨大的利益面前无亲情可言,尽管编剧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让权会长温情脉脉地说:子女最重要,你(柳贞善)最重要。但说得再好听也得看行动,事实是,如果不是金锡胄握有杀手锏,谁敢拍胸脯说权会长最后就会救柳贞善?!
  
  
  另外的一些人,不管是车代表跟全志元之间的利益结盟,还是柳贞善对金锡胄的利用,抑或是金锡胄对于婚姻的计算,都完整地呈现了人性的特点。
  且不说全志元跟车代表间的计较,单是金锡胄的选择,也有着很强的计算痕迹。
  很多人不满编剧将女主李志胤写成了酱油,觉得金锡胄怎么会选择总是冷冰冰的未婚妻?其实不管是多么正直善良的人,生活在社会这个大池子里,不管是事业,还是婚姻,都需丈量着前行。
  在观众眼里正直善良的金锡胄,在失忆前也曾是一个利益至上主义者,多年的律师工作练就了算计的惯性思维,他怎么可能在失忆这短短的时间里变得如所有人所愿?
  实际上如果他一点也不计算得失,反倒成了白莲花,或者更不符合逻辑现实。在普通人的观感里,受过良好训育的柳贞善,不论得失进退,还是其它资源出身等硬件条件上,她是高过一个平凡普通实习生李志胤的,如果站在现实的角度想一下,金锡胄的选择就再正常不过。当然,如此不过是想说,其实金锡胄也只是一介普通人而已。
  
  
  说到此案,其实折射了人性是灰色的这一永恒的主题。
  在这个案子中,尽管在剧外的观众看来榆林集团圈钱敛财的贪婪无情,但谁又能说普通民众就真是干净的呢?
  听到有高利回报,一众人不管不顾是否符合常识逻辑,一窝蜂地将自己全部身家投进;权正哲明明已圈到自已想要的资本,如果见好就收,也不会导致集团最后的覆灭。
  事实上,在人的本性来说,不论是权正哲还是普通的投资者们其实都是一样的。人本性上的逐利性才是一切福祸的根源,不管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编剧,还是觉得自己亦为投资者同一阶层的观剧民众,谁就能说自己比另一类人高贵正义?贪婪为人之本性,不过是程度深浅的区分而已。
  案例九:银行衍生产品欺诈案
  原告:一般投资者即中小企业主
  被告:七大银行
  
  
  
  [案件简况]
  金锡胄从车荣誉事务所辞职出来,本欲好好休息一下。多年来无休无眠地为事业奔忙,舍弃了做一个普通人全部的生活乐趣,爱情和亲情,全部都是负分。事故刚好起到了一个缓冲的作用,将他的过往清零,令得他有机会放慢脚步,回顾过。
  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他一到父亲住的老宅,几个中小企业主找上门来。原来,中小企业主们为了企业的运行贷款,均不约而同地被银行捆绑购买了一种衍生期权产品。
  这个衍生产品虽在前期为他们带来了一些收益,但是后期全为巨大亏空,合约期限长达两年,每月都需按约存汇,企业感到不堪负荷。要求解约却被告知需支付巨额违约金,而如果继续履约,企业必将破产。企业主们向金锡胄的父亲,老法官金信一寻求帮助。
  在金锡胄了解案情期间,父亲的老年痴呆症病发,无奈之下,受托的案件转到他的手中。
  
  
  经了解,这款衍生产品系韩国银行自美国引进的新产品,具有极其复杂的结构特征。
  金锡胄接手案件后,发现形势极端恶劣。社会舆论一边倒地谴责中小企业主们投机,检察院亦不能立案侦查银行的欺诈行为,法院对于企业主们要求中止履约的申请亦驳回。
  通过努力,金锡胄联系到国际金融专家出庭作证,证明此衍生产品存在至大缺陷,中小企业主作为此合约的投资者是不适格的,银行在销售此产品过程中涉嫌欺诈。因韩国无此类案件先例,按照国际判例,合约应无效撤销,银行理应赔偿中小企业主们的损失。
  此庭审之后,法院作出假处分裁决,令得车荣誉及七大银行怒不可遏,誓要将案翻盘。
  之后,车荣誉长袖善舞,调动其全部资源,将担当侦查审理银行欺诈案的检察官李善喜调动;联合另外四大事务所,并放出风,令得其它事务所均不敢承接中小企业主们的委托。
  调动首尔地方检察院的检察长、高院的院长,在法院、检察院安插进自己的人,买通公平交易委员会官员,形成 一个弥天大网。
  为了防止金锡胄突围,让法院要求此案公开审理。通过公开辩论,给公众一种假相,此案的审理是公平公正的。
  因金融相关体序的集体失声,法院最终判决银行贩卖衍生产品的行为不存在欺诈,中小企业必须按约定履约。
  
  
  [结果]
  法院驳回原被告双方的诉讼请求,并判析银行不存在欺诈,中小企业必须履约。判决之后,一中小企业主绝望跳楼自杀。
  
  [解析]
  这起大案的背景是韩国在1997年亚洲经济危机后,实行了浮动汇率制。而浮动汇率制,使得他们的出口型企业的盈利暴露在韩元升值、外汇贬值的风险之下。
  因此,在实践中,韩国企业就通过购买外汇变动保险、出售远期美元或买入美元看跌期权等方式,来对冲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不过,这些风险对冲方式都有一定的前期成本支出,如保险费、期权费等。即使是出售远期外汇,企业也需要向银行交付1%—2%的佣金。在韩元升值的情况下,这些保险费、期权费或者佣金对出口型企业特别是微利的中小出口型企业是一种较大的负担。
  在此背景下,韩国的银行于2006年开始推出一种零费用的期权,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韩国企业在购买期权对冲外汇风险时减少期权费的支出。
  
  
  
  2008年2月之后,受国际金融危机拖累,韩元开始出现快速贬值。美元的急剧升值导致期权合约中的银行看涨期权的条件达到,银行从企业手中以较低的行权价买入两倍数量的美元,实现了巨大盈利。
  相反,在这个合约下,企业一方就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于参与期权交易的多是中小出口型企业,其财务基础本来就比较弱,所以就导致企业很快陷入现金流枯竭、财务状况恶化的境地,引发破产潮。
  为了自救,企业一方面向韩国金融服务局和公平交易委员会投诉。另一方面,又起诉到法院,要求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合约,宣布该合约无效或可撤销。
  
  
  
  庭审前双方的博弈均是为了让法院采信自己的观点,最终赢得官司。金锡胄多年的事务所经历,令他知道这是一场没有硝烟,也无法胜利的战争。但是,有一些官司就算是明知结果如何,但为着公理良心,仍会踏棘而。这样的一口硬气,就是法律人所应秉持的公平正义。
  在这个案子里,善恶开始分明,处在灰色地带的车荣誉也开始向众人露出自己的真面目,他之前处心积虑处置的各种陷阱开始发挥作用,金锡胄被“证明”离开了事务所不过是一个“无能”的律师,而且品德有缺,背信弃义,成功地阻止了金锡胄向政界流动,或是进入其它事务所跟他抗衡的可能性,或者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斩断了金锡胄大展拳脚的力量。
  全志元在加入事务所前觉得自己是生活在“鱼缸”里,并立志要成为一条“养鱼人”改变“鱼缸”的环境,但事实上是,进入事务所不过是成了更大养殖池里的一条大“鲨鱼”而已,并未能如愿成为改变环境的“养鱼人”。
  
  
  
  [法庭攻防]
  在法庭辩论中,金锡胄如此强调:
  虽然民商法上的确强调契约自由,但是2004年颁布的特别法表明,银行在销售金融衍生产品时,必须选择适格的投资者。
  中小企业有450家参与购买这个衍生产品,而这个产品在设计上是存在着巨大的陷阱的,同时,陷阱只有设计者知道。这样的产品,一旦出现风险,投资者是会受到巨额损失的。(投资者的适格性)
  也就是说,这样的产品是需要投资者(中小企业主们)跟销售者(银行)在知情权(即可能有多少利润,多大风险)上达到一致,银行在销售时必有尽到最大限度的解释说明(提醒风险)义务的。双方签约的基础是对方完全熟知了这个产品的风险性。(投资者的知情权)
  在这起案件里,银行并未尽到说明义务,银行在销售时只强调了收益性(得到的好处)而刻意回避了风险性(可能遭受的巨额损失)。银行违背了告知义务原则,所以,在此基础上签订的合约是欺诈的无效的合约。
  在他的论点里,强调了法律适用原则,也就是金融特别法优于普通民商法;同时,强调了立约的原则之一公平。
  同时,他援引了其它资本主义国家,如意大利、德国、美国对于同样案件的处理,强调了一种通示的法律基准。
  
  
  全志元则如此辩驳:
  原告方(即中小企业主们)主张的这个衍生产品是结构性产品,具有很大的不可预测的较大风险性,但实际上,这个产品的风险性并没有那么大。因为银行的获得的利润只有千分之一,跟其它的理财类产品相比,这个利润并不算过份。企业对获利部分只字不提,只说受到的损失,如果只以损失来论断风险,这是一种典型的投机心理。
  投资跟投机是完全性质不同的两种法律行为,投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投机意志上签订的合约,说明原告在意志上是明知其风险的,所以银行是不存在欺诈的。
  
  
  
  要说这起案件,其背后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则是韩国金融市场的巨大黑洞。
  整个案件的发展过程,编剧用高度写实的手法,用无情的笔触把韩国的金融现状,血淋淋地撕开给众人看。
  她不动声色告诉人们,银行是操纵着金融市场的官僚吸血鬼,其勾结政府,利用手中的贷款权限强迫中小企业购买巨大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不买就收回信贷,将风险转嫁到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身上,所有的偷天换日欺骗讹诈的勾当,7家银行联手,是一种大规模的进行的常态;小企业主求救无门,国内较大的法律事务所无人肯接无人敢接;法院本是最后的屏障,却成了银行家的利益盾牌;金融监管部门本应是公正中立的资质审核机构,却沦为了银行家的传声筒,这样的国家,将自己的子民视为刍狗,哪里有公平正义可言?
  
  
  这个看似已尘埃落定的案件,暴露了韩国金融市场缺乏有序的监管,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转嫁自己的风险,引进不合格的金融产品搜刮普通投资者的财产;而救济渠道的法律,成了银行绑架的武器,不论是民间的法律事务所抑或是国家司法机关全部沆瀣一气集体失声,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志之士全部变成了被打的出头鸟。
  当为富者不择手段,攫取财富,掠夺与并吞没有力量的弱势阶层, 权益受到损害的百姓求告无门,只能被逼至绝境,最后跳楼时,这个社会明显是一种病态的,危险的。那些破产倒闭的企业,后面是千万个失经济支撑的家庭;银行贩卖的衍生商品,不光是经济层面的掠夺,也是金融制度对于一个阶层的偏袒,对另一个阶层的压榨;而车荣誉所运作的法官、检察官、政府官员的过程,是一种利益绑架法律,社会秩序失衡的状态。
  当然,世间人都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说到他国他人头头是道,也不管自己是否也立在烂泥塘里。
  
  ------------------------------------------------------------------------
  
  案例十:白头山烧酒集团破产案
  原告:GoldRich公司
  被告:白头山烧酒集团
  
  
  
  [案情简况]
  金锡胄刚结束中小企业委托的期权合约案,白头山烧酒集团会长陈振浩便找上门来。
  原来,全国排名第十三的民营企业白头山烧酒集团,因未能按时向银行偿还一个月的利息,被债权人GoldRich以企业经营不善、集团经营人无经营资质提起破产清算诉讼至高院。
  陈振浩四处寻求诉讼代理人,但因个性铿吝,反覆无常,加之此案牵涉国内最大的金融风投公司GoldRich,所以大律师事务所均不接受其委托。
  无奈的陈振浩只得厚着脸皮提着一箱子现金找到金锡胄,请求其代理此案。金锡胄对于这种无知无畏没有人格底线的委托人十分反感,直接拒绝。
  
  
  
  不过,拒绝归拒绝,在银行衍生产品案中败北的金锡胄,对于老东家车荣誉事务毫不留情斩断自己生路的做法产生了本能的抗争心理。
  在这时,陈振浩以一种极端“坦诚”的态度吐露自己聘请金锡胄的原因:GoldRich公司利用之前集团委托时获悉的机密,联络海外资本恶意收购韩国本土企业,其行为是赤裸裸的侵吞国家资源的行为。如果如自己这般,全国知名的大企业都能被逐步侵吞,那么,国内整个企业的生存前景可想而知将会如何。现在,因为GoldRich公司已委托车荣誉事务所,所以其它事务所都不敢跟他抗衡,他的案子没有事务所敢承接。不管是从能力还是这个案子背后的意义来讲,金锡胄都是最佳人选,所以自己才没脸没皮地求他代理。
  陈振浩的一席话直接戳中金锡胄的痛处:银行衍生产品案中,车荣誉事务所所代理的另一个阶层对于中小企业阶层的压榨自己已切身体验过,中小企业生存环境十分险恶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了整个企业的良性发展,自己也应接下这个案子。
  此时,朴相泰、李善喜、李志胤均力劝他接下这个案子。他们的言外之意,如果打赢了这个官司,好歹也能扭转一下上个银行案中输得灰头土脸的不堪。在众人的合力劝荐下,金锡胄接下此案。
  
  
  
  接下案件后,经过不懈地努力,金锡胄成功帮助陈振浩保住了集团的经营权。车荣誉不甘失败,成功反间陈振浩,令陈振浩反口,反诉金锡胄要自己让渡股权的行为。殊料,金锡胄拿出陈振浩的秘密账簿(秘密账簿即是不法事实的证据),令陈振浩哑口无言,只得乖乖让渡股权。
  同时,金锡胄在寻找GoldRich利用职权侵吞白头山集团的不法证据时发现 , 车荣誉事务所跟
  GoldRich公司相互勾结,作陷阱侵吞破产企业。他知道白头山案后,GoldRich公司一定不会放过自己。他以一段录音钳制车荣誉,成功敲山震虎,令车荣誉不得不保护自己,设置好安全岛。
  
  
  [结果]
  陈振浩组建的理事会在工会的监督下成功地将白头山集团纳入正常轨道,陈振浩虽仍在坐牢,却成功守住了集团的经营权。
  
  [解析]
  金锡胄虽然有些勉强地受理了陈振浩的案件,但律师的操守使得他仍尽心尽力地奔走。
  经过了解,原来,陈振浩经营的白头山烧酒集团,虽然其经济实力排到了全国第十三名,但并未享受到政府对大财阀普遍倾向的“政策优惠”。
  因为集团经营的是酒的事业,所以在财阀圈内受到鄙视排斥(韩国人认为此事业是不入流的事业~~),经营过程中不光无法得到其它财阀的情报信息、财脉支援,还处处受到掣肘,企业发展全凭个人单打独斗,因此陈振浩很是郁闷。
  在各方考量后,陈振浩总结出自己不受待见的原因是集团经营方向太过单一,不够多样化之故。所以,他及时转变自己的经营方向,在做本业卖勾兑酒的同时,开始投资房地产业、百货业,以此扩大自己的事业权限。同时,在私底下成立小金库,扒拉秘密资金。
  
  
  
  之后,因为将集团大部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及其它产业里,而这些产业在资金回笼上十分缓慢,导致流动资金链发生断裂,进而影响到了烧酒本业的经营。为了找到应对方式,他聘请了韩国第一风投公司GoldRich进行资产评估,以寻找合适的投资融资方案,但后期因为GoldRich公司高昂的收费而放弃。
  为了挽救集团的经营权,陈振浩欲出售白头山在日本和分公司及专营权。 此消息一出,GoldRich公司立即用债权人身份以白头山集团经营不善,陈振浩贪污为由将其诉之法院。
  原来,GoldRich公司因为代理资产评估而知晓了白头山集团的经营机密,同时陈振浩合盘托出的自己扒拉秘密资金的事实也成为GoldRich公司的利刃。
  之后,GoldRich公司以高尔夫球场入股的形式,成为白头山集团的股东。感觉被算计的陈振浩委托车荣誉事务所起诉GoldRich公司,孰料此举更是引狼驱虎。
  事实上,早在之前,GoldRich已跟车荣誉事务所联手,设计空壳的香港白头山分公司,成功买下了白头山集团的大部分债券,成为白头山集团最大的债权人。
  现在,其起诉的目的不过是为了阻止陈振浩卖日本分公司融资,他们意在通过法院的破产清算程序,以低价吞并白头山集团。
  
  
  
  
  金锡胄听到陈振浩坦陈的真相,稍经查证得知为事实后,开始寻找对策。此时,GoldRich公司以债权人身份,以破产清算为由解雇了集团三分之二的职工,引起集团工会的抗议。工会向法院提出回生整理申请,但法院迟迟未作裁决。
  就在案子尚在胶着状态时,陈振浩“闯祸”了。他拍下主审法官跟车荣誉在高尔夫球场交谈的照片,以法官跟当事者一方勾结为由起诉车荣誉 ,引起法院巨大反弹。
  本来,GoldRich公司本就发愁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将陈振浩送进监狱,现在陈的自寻死路,给他们留了最好的口实。因为一旦陈振浩入狱,企业便会进入无经营主持人的状况,企业本就经营不善,这样的条件是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的--绕过了企业回生整理程序。
  之后,检察院以陈振浩贪污为由逮捕了陈振浩。原来,陈振浩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令其放弃继承权,他一次性支付其35亿的补偿费,此举被车荣誉事务所利用,变成陈振浩贪污的铁证。此时,集团破产清算迫在眉睫,集团经营权易手箭在弦上。
  
  
  
  金锡胄开始大力寻证,并找出应对之策。他告诉陈振浩,如果想保住集团的经营权,只有在二审判决前达到企业回生的条件:6个月内经营良好,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利息,之后将日本分公司售卖,成功回笼资金,令集团回到正常的经营轨道上来。
  所以,这6个月是个关键期。(电影www.diudou.com)陈振浩若不想坐牢,集团的经营权就得交给GoldRich公司;若陈振浩愿意在这6个月或是更长的时限内将集团委托给自己信得过的理事会,由代其经营守业,度过法院的考察期,那么,集团的经营权就不会易手。
  同时,为了防止理事会滥用职权或是“巧取豪夺”经营权,陈振浩将集团20%的股权让渡给工会,由工会监督理事会,令其透明廉洁地经营。
  急切守住经营权的陈振浩同意了金锡胄的方案,签订了让渡股权的同意书。
  
  
  法院二审判令集团进入回重整期。车荣誉不甘失败,反间陈振浩。
  判决下来后,陈振浩发现集团经营权已守住,开始后悔自己让渡的20%的股权,拒不让渡,同时还反诉金锡胄。金锡胄对于陈振浩的反复无常的行径极端无语,但幸而有工会转交的陈振浩所作秘密资产的不法账簿,关键时刻,令陈振浩不得不同意转让股份。
  在工会及集团理事会的努力下,集团成功地度过了6个月的破产考察期,进入了正常轨道。
  
  
  
  金锡胄在查找证据时发现,之前白头山案的陷阱是车荣誉授意自己所为,而现在自己公开跟
  GoldRich公司为敌,无疑是将自己置之危境。为了安全起见,他将自己录下的一段录音复件交给车荣誉,意即如果自己出了事,那么车荣誉将会是最大嫌疑人,成功地令车荣誉不得不跟GoldRich公司斡旋,并得暗中保护自己。
  同时,录音事件亦令得车荣誉不得不划出一定的范围(案件)给金锡胄,因为其在事务所十五年的案子,桩桩都是双刃剑。如果车荣誉将金锡胄逼至绝境,依金锡胄的聪明,就算不能打败事务所,也能令车荣誉吃不了兜着走。
  同时,金锡胄在事务所并购企业时创立的工会监督程序因兼顾了法律公平公益性,被作为企业劳工法的框架范本。这个监督管理程序原理是,企业因经营不善被强制破产清算或是被其它企业收购时,须由工会(站在工人利益方的公益组织)全程监督。
  工会律师(多为公益性质)全程介入到企业破产清算或是回生整理过程中,以此防止企业以破产清算为由转移资产,或是跟其它企业勾结贱卖企业,或是偷梁换柱企业经营权,损害股东及工人权益。
  这套监督管理程序不光在白头山案中成功地帮陈振浩守住了集团的经营权,同时,因为工会作为员工法定的保护组织,其在监督管理破产清算或是并购企业时,能切实地保护破产企业普通员工的利益。它的监督保护作用,被其它企业广泛引用,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企业劳工管理模式,并被法界认同。
  这套程序由金锡胄始创,尽管他一直“鄙视”无能者,却无心插柳柳成荫,其创立的构架真正地保护了普通人利益,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达成了法律从业者最大的善。
  
  
  
  [结语]
  在这个案子里,人性的贪婪反复,虽然点到为止,却格外真实惨痛。
  白头山会长陈振浩代表着数量众多的普通人,他身上所有让人既可怜又可恨的秉性,真切而现实,带着一种让人切齿的共性,存在于万千人群之中。
  在案中,当他自己被更强大的力量盘剥时,他的抱怨看上是真有几分道理的。他把他自己的苦难染上了一轮殉道的光彩,得到了金锡胄和周围人的同情,他们为他的过错辛苦地奔走着,并把那道光芒视为正义之光。
  
  
  马基雅维利曾说,施恩能不能得到回报,取决于受益者的良心,而施恩者无法控制受益者的良心,加害者则可以单方控制局面,因为加害者只须依赖对方的恐惧。任何人都有恐惧,但不是任何人都有良心。
  白头山会长陈振浩利用了金锡胄的良心,救活了企业,缓过气后来反咬一口,观剧的众人看到都觉得这人真正可恶,可事实上,很多时,那个人是观剧的众人自己。
  用上李志胤的一句话,没有几个父母让自己孩子辛苦学习是为了让那些不学习的所谓的弱者生活得更好的。
  案件最后,站在高楼顶端的车荣誉替众人解开金锡骨之前极端蔑视弱者的原因,原来多年前金父在维护被强制拆迁穷人的人权时,反被其群体伤害金母,其人的恶行给年幼的金锡胄烙下了巨大的心灵创伤。
  尽管金锡胄通过此案终于释怀,却让金父痛不欲生。成为一个有公平正义之心的法律栋梁何其艰难,坚守信仰的过程,是一条洒满鲜血跟泪水的荆棘之途。
  
  这个剧中所有的案子都是采以真实案例,编剧没有刻意地宣扬哪个阶层的罪大恶极或是可怜处境,仅仅只是真实地撩开每件事实的面纱。但如此现实,现实得甚至让人觉得这些事情跟我们毫不相关--因为我们处在的环境都是如此,这些事情天天都在上演发生。
  每个人的力量都何其弱小,都无法抗衡这庞大的压力,所以,在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每个人都做看客。今日你为刀俎,他日我又为鱼肉,风水时刻轮流转,所谓成功抑惨境,不过是在关键时刻选择的不同而已。
  实际上,世间所谓的正义,只是视乎你站在哪个立场上。我们无法说剧中哪个人,哪个阶层是真正大奸大恶的,哪个阶层或是族群就一定善良正义的,我们所能寄予希望的,不过是所有人能有基本的良心,基本的人性而已。
  如此而已。

《改过迁善》中的案例解析由微语录网(www.5yulu.com)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版权所有 微语录网 www.5yulu.com
本篇《改过迁善》中的案例解析来自微语录网,更多《改,解析相关美文请浏览微语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