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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人贩之妻李红琴能否收养杨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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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电影《亲爱的》之前,略有耳闻知道是以“打拐”作为主线,电影的前半部分讲述了两位不幸丢失孩子的父母寻找孩子的辛酸历程,原以为找到丢失的“田鹏”之后,电影也要结束了,意料之外的是冒出了一个“杨吉芳”,一个小女孩,田鹏的“妹妹”,李红琴人贩丈夫从深圳捡来的“弃婴”。
  这就是这个小女孩的“身份”。懵懂无知的她,不知道这一切,只知道眼下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哥哥”被一对陌生的大人带走之后,自己和“妈妈”也要分开了。也许在外人看来,这个小女孩被一帮充满正义感的叔叔阿姨们解救后,她从此可以逃脱“人贩子”的魔掌了,但让人失望的是,她却没有因此而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相反,她将要离开熟悉的安徽“老家”奔赴陌生的深圳福利院。
  每一个人都不是独立的个体,只要活着,就要与身边的人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杨吉芳是这样,李红琴是这样,剧中的每一个人都像一颗棋子,当李红琴的“人贩丈夫”抱走“田鹏”的那一刻起,整盘棋局的走势就发生了重大转变,因为没有这个可恶的“人贩丈夫”也就不会有我抛出的这个问题“杨吉芳应该被谁收养?”以及田文军夫妇的寻子历程等等。
  下棋下错了可以悔棋,但剧中人物的命运走势却永远不可逆,他们因为一个人的“错误”决定,在彼此的生命中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对于田鹏,法律上、血缘上都可以说,无论到什么时候,田鹏都是李红琴的人贩丈夫拐骗来的,他永远是田文君夫妇的儿子。但是感情上呢?幸运的是田鹏还能够回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身边,他的回归不仅可以换一个更优越的生存条件,同时也挽救了两颗濒临崩溃的心,这算是皆大欢喜的事。但杨吉芳呢?这个在剧中被认为是“弃婴”,找不到自己生身父母的小女孩,她的命运又该是怎样?或者具体点说,怎么样,她才能算是健康、快乐的成长?
  这是一部没有拍完的电影,因为在高夏跟李红琴说完要更高一级法院进行诉讼时,李红琴却意外得知自己怀孕了(她一直都以为自己不能怀孕),然后电影就结束了。李红琴还会不会继续上述?或者“已有身孕的她还想不想上述”?这个问题应该是最让人关心的。继续上诉困难重重,之前的法院调解中,法官虽然否决了鲁晓娟的抚养申请,但也一直没有同意过可以由李红琴来抚养,剧中赵薇的那句“你们是不是看不起我们农村人”看似是农村人天生的自卑感,让人莫名其妙,实际上却是对福利院长、法官们最直接的描写。因为她们从未相信过这样一个:人贩之妻、农村人。他们也不知道李红琴为了能够和杨吉芳生活在一起,没皮没脸地求律师,为了让人作证不惜“陪睡”(这也是她最后为何怀孕的原因,实在是讽刺)。他们甚至根本不理会,李红琴决定“退一步”,找一份工作和杨吉芳一起在深圳生活,就为了改“收养”为“监视抚养”。法官们看似正义的嘴脸,无非就为了那句“人们好不容易解救出来的孩子,就这样再放回到‘人贩’手中,搁你你愿意?”。还有一句对高夏说的“你怎么什么案子都接?”,这样的简单粗暴?仅仅是因为“时间有限,大家都捡重点说?”
  这部电影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我不知道现实中的“李红琴”具体情况是怎样的?但这显然不是故事的结局,像李红琴这种情况,是值得我国司法界深入探讨和解析的。而且这也绝对不是一个“个案”,剧中的司法调解实在是太过简陋,它配不上这样一个复杂的“案例”,它也并没有解决问题,“杨吉芳”应该被谁抚养?这是一个迫切而又紧急的问题。
  我们不能一错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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