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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大佬覃辉和吴征的阳光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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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吴征表示,事后的事实证明,覃辉方面完全没有兑现原来的诺言,甚而至于涉嫌非法转移掉了有上市公司股民权益的合资公司资产,金额超过200万美元。

  据吴征透露,覃辉接手阳光卫视第一个月便开始拖欠工资,而其后则“还不得不由我们帮忙出钱做一些善后工作,但后来愈演愈烈,最后到阳光卫视,连饮用水费和清洁阿姨工资都不付的地步,完全彻底地损害了阳光卫视的商业信誉,玷污了这四个字的价值。”

  而涉及总价8000万元款项之中,3000万乃是两间标的公司的股权收购款,另5000万则是阳光文化传媒(泰德阳光前身)为阳光卫视三年内提供350小时专题节目之代价。但截至今,仅支付5100万。

  “所有这些均表明,最初签署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没有一项得到切实履行。”吴征说,“我和杨澜是非常心疼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仍以大局为重,另外又基于我们的母公司阳光媒体投资公司,2004年实现数亿利润,故而于2004年6月提出收回阳光卫视70%,得到了覃辉的认可。”

  据吴征透露,尽管覃辉表示认可,但一直延期不办,而其理由则是覃宏不同意。

  2004年11月,泰德阳光主席兼行政总裁陈平再次和覃辉见面。事后,吴征再次向覃辉提出收购,并确认价格仍为8000万元(覃辉实际只支付5100万,因而购回也是5100万),又获覃辉同意,但仍然拖着不办。

  “每次见面都说明天办,明天给材料。”吴征说,“在覃辉被有关部门带走之后,我和陈平先生商定,我们决定不落井下石,仍以原价收购,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又同意了。”

  2005年4月14日,覃辉事发2天后,陈平和邢晶以及覃宏委派的助理在香港谈判,谈判延续到16日凌晨4点,对于和约条款,陈平书面签字确认,邢晶表示认可。16日午,陈平飞到北京,“但覃宏避而不见,谈判陷入僵局”。

  6日后,即4月22日,泰德阳光正式将SMI诉诸法庭,双方恩怨自此升级。

 

  《成报》之危

  《成报》为覃辉旗下星美出版(8010)资产,去年覃辉在香港曾公开承诺《成报》2004年将扭亏为盈,然而现实情况却大相径庭。

 
  吴征表示,在覃辉收购《成报》之后,有着66年历史的成报深陷危机。“覃辉开创了66年历史成报的记录,月月拖欠工资。”

  《成报》一位高层透露,这个月的应付款项为2000万左右。该人士透露,《成报》方面上周刚刚开过董事会,来自星美方面的几个董事提出《成报》息业的建议,但遭到其他董事反对,拟定宽限期为三天。据悉邢晶曾向北京方面要钱未果,26日为三天宽限期的最后一日。该人士表示,如果《成报》息业,小股东将可能集体控诉S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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