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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的你》影评,喜欢淋雨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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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一个人一直是一个人的事,而最幸运的是你爱的人也爱着你。祝你成为那个幸运的人。
  
   昨天看了《同桌的你》,今天忍不住又把《You’re the apple of my eye》(其实就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看了一遍,我们英语老师说,看电影的时候记住中文名字的是屌丝,记住英文名字才能成为屌丝之王。然后我关闭浏览器,贴吧的好友回复我的贴子,就留下了第一段话。我把那句话来作为这篇文的开头。
  
   好想带着你,看看从前的我。
  
   看《同桌的你》之前,我一直在回忆,我的每一个同桌,小学,初中,高中,每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影子,每一个值得回忆的瞬间。回忆太美丽,常常会让一个人忘记前行。
  
   我就经常站在回忆的街口,回头望一个又一个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人,我总是喜欢回头,因为我在回忆的时候老想着这句“在无人的街头散步,寂寞在一回头之间就看到了。”
  
   电影里,十年是一个分界点。我跟舍友凌晨十二点冒雨狂奔在路上的时候,我们笑着说这一段会成为一段很珍贵的回忆。我就是这样,努力让每一天,每一个瞬间都成为我的回忆。我喜欢淋雨,所以我不喜欢打伞。我那时候想的不是十年后如何回忆今天,而是在想十年之前,我是否坐在一个宽敞的教室里,那里是不是有一个值得我回忆的同桌,是不是有属于我们的故事?而记忆是空白的,因为十年前我十岁,我甚至不知道那时候的我是几年级。原来我真的经历的还不够多,因为我的记忆还不够十年。
  
   只是淋雨还不够,因为一个礼拜前我已经冒雨爬过了紫金山,记忆像是小说或者电视剧,不喜欢重复的脚本。所以我给自己改了戏,给自己加了剧本。淋雨之后,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淋雨,记忆就是这么告诉我的,在我不足十年的记忆里。淋雨之后,我冲了冷水澡,今年第一个冷水澡,冲冷水澡不算什么,但这至少足够让我加深记忆。
  
   我吹完头发,就索性把自己的床单被罩扯下来,一道换下,明天送洗。然后开始喝剩下的酒。不要以为我是个不珍爱生命的人,不要以为我是一个奇葩只为了创造回忆而什么都不顾的人,我只是为了暖身体。然后我突然想起我没有吃晚饭,空腹喝酒对身体有害,我在心里这么对自己说,一口一口喝着酒。
  
   抛开悲伤的结局,我很羡慕主角的经历,是,每一个人都会羡慕电影里男女主角的经历。因为那是电影。而能打动人心的,是电影和现实重合的部分。我没有这样的经历,所以羡慕有这种经历的人,无论是林一,还是柯景腾,而有这种经历的人,他们羡慕别的。
  
   记忆总是喜欢添油加醋,它会朝着你期待的方向修改,当你欣喜若狂时,真相,会将你突然惊醒。
   ——《同桌的你》
  
   活在记忆里的人是痛苦的,所以总有人说,该忘记的就忘了吧,又或者忘记是一种幸福之类的话,我想不起来如何用一句诗意的话来描述它。记忆是包袱,记忆让一个人沉溺在过。然而现在,就在你怀念过的时候悄悄溜走。所以,我一直觉得怀念过是长大,甚至是老了之后的事,但是我还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每一个睡不着的晚上,一遍一遍的想,思考,然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偏离了主题,偏离了方向。说不定会想起我小时候在山上放的一场大火,或者是初中哪个令人铭记的老师,或者是高中难忘的老校区。
  
   回忆完了就沉沉睡,然后梦中,不知道又会出现谁。
  
   爱情是这两部电影的主题,我只是想到了过。关于爱情,我想针对这两部电影提一个问题: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最终走在一起?是因为那样不符合观众的口味?不是的,观众显然更喜欢喜剧。是因为这样才符合现实?我想也不是。我觉得悲剧能让观众心理达到一种平衡,至少让我心理达到平衡,他们的过那么美好,最终还是输给了现实,无奈的他们还在高唱着“爱,不一定要占有”。
  
   客观来讲,更多的可能还是因为一个悲剧才令这两部电影更值得回味,他们明明那么相爱,为什么不能走到一起?是因为柯景腾办比赛的那个雨夜,柯景腾的不肯屈服?还是说柯景腾应该男人一点,有勇气一点,放孔明灯的时候立刻要答案?是林一在美国的时候看不到周小栀就应该立刻回国?还是在回国的酒会上就应该立刻把她带走?还是真的应该在教堂的婚礼上抢婚?我们不得而知,因为这才是现实,无法回到过,也不知道当时的我们如果换一条路走是不是就换了另一种结局。
  
   而我们,当一切发生的时候,我们是不是有勇气和力量,接受和拒绝。
  
   本来想在结尾写几个如果,但是世上没有如果,也没有假如。但是我想说,我心里想的,都会努力做。我不愿辜负别人,更不愿辜负自己。
  
   最后用《You’re the apple of my eye》里的那句话作为结尾:
  
   我的理想就是,让这个世界,因为我而有了一点点的差别。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
  
   "谁站在海边幻想那张脸,听海风阵阵,吟唱伤感,落日的海边,优美的深蓝,偷吻在唇边,泪水的微咸……"
   耳边萦绕着陈思诚的《望海》,一个人回忆今天刚刚看过的《同桌的你》,事业,爱情,梦想,这三者到底哪个最重要?
   也许你会说,事业;也许你会说,梦想;同样,有的人也会说,爱情。
   一个从懵懂时代就开始喜欢同桌女孩的他,为了能够把握住这份看似平淡的"爱情",不顾校领导的反对,毅然决然弃理从文;又是为了"考上大学,我答应做你女朋友"这看似无厘头的一句话,他硬是把自己"拴在"书桌前几十天,成功考上大学,如愿以偿地赢得了暗恋许久的她。
   一个从小就要励志考斯坦福的她,戴着一副奇特的眼镜,机缘巧合般地和他成为了同桌;又是因为"高考失利",她和他报考了同一所大学。
   到这里,故事没有引起我太多的感动和情绪,或许因为自己看过许多类似的青春爱情故事,对此没有感到任何惊讶,倒是对男主角的勇敢和勇气颇感几分赞赏,同样作为一个经过小升初,中考和高考的自己,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心中不免有些失落和遗憾,遗憾自己经历的东西太少,遗憾自己没能像男主那样做几件有勇气有魄力的事,遗憾自己只为了一个所谓的高考梦而忽略了太多风景、故事和人(尼玛,哎,十多年的应试教育害惨了多少充满想象和抱负的中国青年,悲乎,哀哉!)
   和许多大学情侣不太一样的是,周小栀给林一的恋爱时间从起初的5分钟,到后来21分钟,13分钟和14分钟(521314 我爱你一生一世),和很多大学情侣一样他们体验了爱情带来的快乐,激情和不可避免的责任。我觉得,周对林的爱更真也更多,即使她每天给林的时间是那么短暂的几分钟,从表面上看,林追了周很久很久,但似乎有一个不争的真理,女孩对爱情的态度比同龄的男孩更认真也更真诚。作为男淫,不说对男人了解有多么透彻,但最起码,在笔者看来,大多出男孩在第一段恋爱中根本不清楚什么是爱情,更不懂得什么是责任,如何承担责任,青涩的恋情只是作为动物界所有动物对异性求偶的本能,所以,当周对林说她怀孕时,林的反应,也就不难理解了。
   故事到了2003年非典时期,周不顾生命危险,将林从隔离区"救出",这一幕还是满让人感动的,本来周因为林的怯弱和不负责任曾提出和林分手,可最后,周因为深爱着林,纵使自己曾经承受过痛苦,她仍然选择原谅林,给他一次机会。
   都说,同龄的女孩要比男孩成熟,而男孩的成熟往往来自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在这里,笔者还想谈谈大学期间的友谊和基友,都说朋友是人生的财富,而大学里的好基友则是朋友中的财富。然而,像电影中那么纯粹的友谊在现在这个网络媒体发展迅速的今天,真的已经不多见了。一起比赛吃泡面,一起追同一个女生,一起为考试复习,在考场上协同作战,一起打灰机,一起疯狂,毫无畏惧……现在虽是同学,是舍友,却总觉得算不上真正的友谊,缺少激情和疯狂的勇气~
   周小栀从小的理想就是斯坦福,可是,当她的父亲寄给她有关申请斯坦福大学的资料时,她却选择放弃这个申请,也许林对此会很不解,可是作为旁观者,这一举动的确有些感人,放弃自己的理想,选择和自己最爱的人在一起,选择一份看似不确定的爱情(说实话,生活中到底什么是确定的呢?很少,或许几乎不存在,我们的生活,实际上就是由下一秒,下一个的不确定串织成的,所以绝对确定的事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可这并不代表,对于不确定的选择就是不正确的,爱情也是,把握住一份不确定的爱情,把生活中的不确定变成确定,变成下一秒,明天的事实),这又一次说明了周对林的爱比林的多得多。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总会显得势单力薄,何况她只是一个女 孩。
   故事里有很多冲突和出人意料的情节,最后,林因为机缘巧合,提前了大美利坚(create a global social network,可能大多数签证官都愿意签这种看起来有全球视野的年轻人吧,他们觉得这种人最牛逼,最有可能改变世界,这里给后来周多次签证失败做了铺垫,从性格和外形来看,周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够改变世界的人,笔者己见)。
   故事开头和结尾,个人感觉设置的不错,冲突的艺术手法,将林看似光彩实则窘迫的生活跃然屏上,可能在片头,大多数观众会有一样的感觉,从林自己的描述来看,会觉得林在美国混得不错,纽约、二环、米其林七星级、加长林肯、三居室等等这些辞藻都营造了一个而立之年成功有为的高级白领,然而,末了,峰回路转,出乎意料的自我嘲讽被真实的镜头所揭开,原来,林在美国混得也不咋地嘛,这应该是大多数观众的唏嘘。
   这里,不得不再重申一下,像林这种屌丝(笔者姑且先用"屌丝"来形容吧),从小上课坐最后排,该好好学习时却春心荡漾,惹是生非,打架斗殴,整日整夜意淫他的女神,最后却考上名牌大学,更者不费吹灰之力就凭借 create a global social network 的dream 俘获了签证官的心,了美利坚,这不是踩狗屎是什么,所以,他后来在美国混得如此狼狈也就不值得观众同情了,说实在的,上天对他已经灰常公平了,或者说,除了几次比较好的机遇以外,几乎他的所有成功和成就都与周密不可分,是周一次次鼓励他,引导他,最后他才有幸了美利坚。
   其实,他在美国的十年,确切的说是狼狈的十年,什么"温文尔雅"的同事,"和蔼可亲"的上司,以及"嗷嗷待哺"(还真是 嗷嗷待哺 )的未婚妻等等,都是对他背叛爱情的惩罚,至于为什么说是背叛,其实很简单,当周告诉他自己无法美国的时候,林却没有选择放弃美国的事业回国,即选择了放弃这份属于他们的爱情(这只是其中的一点,另外就是在周怀孕时,他选择了逃避)所以,至于后来他收到周寄给他的婚礼邀请函,他当着所有同事的面怒喊"F-U-C-K" ─ 这么多年林讲出的唯一一个脏字,事实上,他不是在骂其他任何人,而是在骂他自己-林一!(这一句骂声,是哀其不争,怒其不醒,把自己骂得颜面扫地、酣畅淋漓)
   10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10年,对一个男人来说,可以成就一番事业,风生水起可是,10年对于周小栀来说,是一个几乎不可逾越的鸿沟,十年的青春,她真的耗不起,十年的不确定,她也真的等不起,即使最后她选择嫁给一个她根本不爱的势利的家伙。
   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在最后,周含着泪水与林喝酒时的对话,十年来,即使见不到,摸不着,可她对林的了解依然细致入微,对林的关切依旧情真意浓,无私的对于爱情的执着,却看不到任何的希望,也许,这,便是爱情的纯洁和伟大吧(用十年的不确定深爱一个人)
   "我想要一个独一无二的婚礼,在教堂里……"结局,周如愿以偿地穿着洁白婚纱站在教堂里,可是身边的新郎却不是那个让她如痴如醉爱得痴狂爱得深切的林一,而她幻想的最后林不顾一切抢婚的场景也未能实现,因为,他,已经过了那个无所畏惧,热血方刚的年纪了,所以,周才会对他说,我们,回不到以前了,我们,最终还是输给了现实。(尼玛,原来,现实才是人生最大的敌人,能够打败现实的人 才是真正的英雄)。
   周小栀对林一说:我们谁都不欠谁的。其实,林一,才是唯一欠周小栀的那个人,或许有人说,他根本不欠,因为他从一开始就爱着周,呵呵,还记得那个木盒子里的复读机了么,里面那首口琴曲《同桌的你》了么,其实,真正先爱上对方的是周小栀,而不是,林一~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
   (事业,梦想,爱情,究竟哪个最重要,想必,你我此时都有了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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