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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虾》反婚姻,却终究走回了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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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认是一个对婚姻爱情比较悲观的人。看过《龙虾》之后,我才知道自己心里的那些小阴暗在这团铅块面前,不过是一朵灰色的小浮云。
这是一部并不是那么高调的乌托邦电影(不像最近的《动物乌托邦》把utopia都写进了自己的片名),甚至可以看做是一部软科幻。影片的设定是,一个不容许单身人士存在的社会,会把单身者送到一个单身酒店,45天内如果没有配对成功,就会被变成某种动物(通过某种类似外科手术的方式)。而“龙虾”就是影片男主角在进入单身酒店择偶前,为自己选择的如果失败后的肉身归宿。
在他看来,龙虾闪耀着一种贵族的光辉,它流淌着蓝色的血液,“像一件工艺品”,一辈子活在水下,有将近100年令人羡慕的寿数。与其他人的狗、马、骆驼、驴、狼……这些选择相比,变成龙虾似乎是一个具有反抗性的选择。你让我结束单身,否则会让我变成一个动物来羞辱我,结束我的社会生命——但我会让自己最终变成贵族,过上我更梦寐以求的生活。这也呼应了本片的主题——反婚姻制度。
作为意识形态承载品的影片可以用来反许多东西:反日本鬼子(栗子太多了)、反资本主义(《李双双》)、反战(《现代启示录》)、反核(《奇爱博士》)……那么“反婚姻”要怎么反呢?首先就在于“单身者会变成动物”这个影片前提上。
正如弥漫在整个现代社会上空的“剩男剩女”恐慌一样,这部影片将这种恐慌推向了一个极致:你一旦被剩下了,那么你作为社会性的人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你只剩下了动物性。你或许还可以跟同类的物种交配,但是那只是“交配”。
在这里,人生的全部意义似乎就只剩下了寻找那所谓的另一半。如果你没有找到(影片将这个过程缩短到了45天),那么对不起,你的社会寿命就结束了,你只好在一副动物的躯体里度过你的余生。
而这个寻找的标准,也被影片简单粗暴地被设定为“have something in common”。只要你们有某种共同点,你们就可以在一起;而你们如果有某些共同点,你们就应该在一起。瘸子应该找瘸子,流鼻血的必须找流鼻血的,金发碧眼必须找金发碧眼,弹吉他的必须找弹吉他的,冷漠无情必须找冷漠无情……
看似夸张,但现实生活中的婚姻规则难道不正是如此吗?所谓“门当户对”,正是为了保证婚姻双方在社会经济背景和阶层属性上的相似性。天之骄子的大学生不可能找一个学校的保安,放牛娃也不可能找城里的白富美。罗密欧和朱丽叶、梁山伯和祝英台虽然是遗恨鸳鸯,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他们身上发现如此显而易见的共同点:出身。
无论是在上海人民广场的相亲角,还是各种婚恋网站,每个人就像是一个个刚出厂的商品,被明码标价,商品属性包括“年龄、身高、长相、学历、有无房车”。你的价格有多高,你的购买力就有多强。价格和购买力相匹配,交易才能够成功实现。人类就在这样看似非常社会化的过程中进行着其实非常原始的生物行为:优秀的基因寻找优秀的基因,制造新的更优秀的基因组合;而不够优秀的基因则会失让自己被复制的机会,被自然选择淘汰。
而在实际生活中,除了社会经济地位这个硬性指标以外,一段稳固的婚姻还需要第二个方面的共同点作为重要保障:共同的宗教信仰、共同的身份族群认同或者共同的生活努力方向。在这两座大山面前,共同的兴趣爱好可能都会显得微茫无力,更不要说被称为“爱情”的只能维持三个月的荷尔蒙冲动了。
电影这种表现形式的好处在于,你可以把这些东西具象化地以类似漫画的形式展现在方寸之间的银幕上。如果你们没有共同点,对不起,你们根本不具备在一起的条件。而为了方便找到拥有相同共同点的另一半,每个人都不再用自己的本名,而是用自己的特征为自己命名:瘸腿先生、冷漠女士、鼻血姑娘、美声夫妇……就像是求偶中的狒狒,到处晃着自己的红屁股。
当婚姻变成人生的终极目的的时候(因为否则就不能做人了),手段是否正当就不再那么重要了。既然婚姻的基础是共同性,那么两人只要有共同的地方就可以了,管他是真是假。所以,影片中瘸腿先生为了和鼻血姑娘在一起,需要时不时地用自己的鼻子撞墙。就像是为了吸引到王子的灰姑娘,从仙女那里弄到了一身漂亮的晚礼服,还有那双惹是生非的水晶鞋。
本来以为男主逃出酒店,加入单身孤游者的队伍后,影片会进入反乌托邦的反面,即正面乌托邦——弘扬一下单身社会的优越性。结果事实证明,物极必反,这个单身社会更可怕,对婚姻制度的仇视让他们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不小心坠入爱河的男女会被处以极刑,比如割掉嘴唇。
在这个丛林,男主终于不用假装自己也是冷漠的,他遇到了一个跟他一样都是近视眼的姑娘,而两人坠入了爱河,影片在这个时候似乎落入了爱情电影的俗套。而且两人相爱的规则还是跟单身酒店一样——基于两人的某种共同点。而爱情片必备的虐心情节也来了,为了阻止他们在一起,丛林女leader直接把女主变成了瞎子。
于是,男主带着已经失明的女主逃离了单身孤游者的丛林,逃回了城市。他们想要以夫妻的身份过正常的生活。而为了和失明的女主保持一致,男主决定用餐厅的刀子刺瞎自己的双眼——最后是否成功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因为影片就在这一幕戛然而止了。
在我看来,这才是全片最可怕的情节。这不是表面上看起来为爱人牺牲、付出之类的悲壮,这是被规则异化到深入骨髓的无药可救。他们已经逃离了单身酒店(45天找不到伴侣就会被变成动物,为了婚姻不得不伪造共同点),逃离了单身丛林(任何情况都不得相爱),但是他们并没有逃离规则——两个人在一起必须拥有某种共同点。
我们有多少人,同样是遵守着林林总总的社会规则,而这些行为模式似乎已经成为了我们的潜意识,有多少人质疑过这些规则本身呢?
作者弄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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