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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腾年代 第一季》极客、雅皮士和乔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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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代潮流感满满的剧总是很受我的偏爱。80年代又是我特别喜爱的时代,但因为不像70年代一样有那么多巨型事件吸引眼球,在影视作品中出现的频率太低。所以能看到这么一个剧,卡司了我喜欢的演员,描述了这个说老不老说新不新的时代风情,我还是很惊喜的。这也决定了我对这部剧的评价可能不是最客观的。
  
  老习惯,分人物评。
  
  Joe总
  Joe总在我脑内的标签大概是这样的:Not able to tell the truth at any time, not able to speak something straight forward. Not able to commit to a relationship, a place, or most things that are claimed to be valuable. 我觉得直到这一季收尾,Joe总的心仍是狂乱的,always after something, 但连他自己其实也不知道在追寻的是什么。他应该只是告诉自己:“我现在想要这个”而已。
  Joe McMillan的原形可以说来自很多人,80年代的IT领军人物,几乎都为Joe的形象贡献了某些元素。他野心勃勃,雄心壮志要“改变世界”,自信到了狂热的边缘,同时又是个典型的实干家:不像科研人员追着一个想法会孜孜不倦地求索钻研,当Joe逮住一个想法——通常还是不很成熟的想法——他会立刻想办法组团打怪刷经验凑钱造势付诸实施直至把这个想法推向现实。这种人通常和一心求索踏踏实实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势如水火(剧中G总和J总),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人的存在,才让我们的生活中拥有了很多新鲜的进步。科学家和技术人员会为了脑内的想法不断试验探索求新求证,但不免忽略现实需求(作为一个搞生物科研的人我必须老实承认这是事实)。剧中这类人的代表是Cameron,是G总。C说Joe要做的PC是“陈旧、老掉牙、微波炉一样的cliché”,的确是一个天才创意者会对市场部老大说出的话。当人的”科研中二期“结束后,就会意识到应用技术与纯粹的科研创新各有各的存在意义。前者与后者比尽管显得小儿科,但如果没有Joe这样的人一点一点地将新开发出来的技术应用化,推向大众,那大众如何从科技的进步中受惠?这也解释了为何今天大多数人提及智能手机,记住的是乔布斯的名字。写到这块我不由得罗嗦,因为确实让我想起导师对学校另外一个大牛导的评价,很像Donna评价Joe的话(笑),原文是all hats but no catle(很有德州味儿不是嘛)。无论如何,在前沿技术走向大众的关键环节,他们是核心,是精神引路者,是领潮人。
  不过一个这样的人物,绝无可能是面面俱到的光辉形象。他们是投机者,而且是投机者里最成功的那一群,必然要有饿狼式的狠辣和赌徒的精明,必要时不择手段对Joe来讲简直是生活定理,而什么时候是必要时,全由他自己说了算。第四集中Joe为了博新闻版面,一手炮制“存储危机”,按照Donna说的——几乎毁了Cameron的从容自信,和彻底毁了她全家的一个晚上,还严重影响了Donna的工作、技术组全体的睡眠和两个小女孩的晚间休息,当然Joe完全没有任何道德上的负担。原因是这些东西在Joe总的头脑中根本没被放在计算范畴内。Donna的怒气一部分也是来自于认清这一点的无力——Joe有问题不是最麻烦的,他不认为自己这是问题才是最惹其他人恨的地方。
  Joe的内心无疑是混乱的,混乱到连他自己都分不清自己到底是个梦想家,还是骗子。这就是为什么Cameron在最后一集里的那番话对他打击那么大——完美地击中了他心中最深刻的自我怀疑。Joe所到之处,鸡犬不宁,而这是可以看做是他内心不安宁的外在传递。这种不安和混乱带来能量,产生结果,但并没有帮他自身找到一个答案。所以在结尾处他出发找答案了。“卡迪夫巨人”功成名就,Gordon得到了职位、加薪、和期盼不已的认可,Donna得到了称心的工作,更和睦的家庭,和话语权,Cameron得到了自主创业的团队。而Joe还在找答案的路上。排除在这一切之外,独自求索。毫无疑问Joe爱上了Cameron,要不然也不会允许Cameron离得那么近,把他看得比别人清楚。不过他自己的内心也是混乱的,所以要说看清,其实也看不了那么清。
  
  Cameron
  其实我本来想把C美妞放在Joe总前面的!原因是Cameron真是80年代新新女性的一个缩影,而我妈妈就属于她那一代年轻女性。她们在独立的精神中长大,青春期看着一代青年叛逆、颓废、甚至彷徨(70年代青年浪潮),并以此为典范,在新技术革命发生的年代里就业,面临无限可能。因此他们勃发,有力,虽然也充满年轻人的脆弱但饱满向上。Cameron那个年代的女孩儿流行不在意自己的女性身份,甚至刻意地抹女性的外貌,鄙视办公室那些高跟鞋女式衬衫盘头聊天的文秘女们。从某种程度上说她这种鄙视是有资本的,她做的是创造性的工作,是公司新技术新产品必不可少的灵魂部分,而传统办公室女性的工作是男人的附庸。而另一方面,她年轻地还认识不到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人生方式和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固执地认为只有她的人生才是饱满的,只有她的目标值得追求。全剧10集中Cameron的成长相比于Gordon或者Joe来看很有限(开始时是个勇气天赋的年轻人,结束时也是,有了想做的事情从来不犹豫),毕竟几个月的时间不足以让一个大学没毕业的年轻女孩儿蜕变成一个成熟的个体。但Cameron身上的青春无悔,精神和物质上的独立和勃发,让她注定出众。第三集中Cameron拿到第一周的薪水,兑换了支票走在大街上的一幕,让我震撼了一下——那么犀利地描述了一个年轻人最 年轻时的一面,又蜻蜓点水一般掠过。这部剧有瑕疵,但的确是用心做了的。
  Cameron的很大一部分魅力在我眼里来自她的不完美,因为她的成长还远远未结束,而只是刚刚开始。第二季我甚至比期待Joe总还更期待Cameron这个人物的发展——明明李佩斯才是本剧我最喜欢的演员!如果说Joe这个人物的魅力来自于他邪教领袖式的精神动力,以及时不时在让人咬牙切齿的理智和让人咬牙切齿的疯狂间冷静切换的话,那Cameron的魅力就来自于她的一贯性。从始至终,她都是独立的,精神上、物质上、情感上。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人不爱~ 她的生活被描述为一团混乱(Donna语:a mess),但她的内心从未迷失过,总是清晰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做什么。哪怕是爱情来临时,和爱情受挫时——这两个女人最容易做出不理智决定毁掉自己生活的时刻,Cameron也对自己要什么没有丝毫迷茫,对自己是什么人没有丝毫动摇。这就是精神独立。80年代的强大女性精神,被Cameron恰到好处地诠释了一面。而另一面在Donna那儿。
  
  Donna
  首先请D美人收下我的膝盖!
  如果说Cameron是小魔女,Donna就是女超人。拿得起,放得下,这是我对D美人的总结。不管男人女人,能做到这一点都很可怕,也会很有魅力。Donna一开始好像是作为一个陪衬式的妻子出现的,我还以为是本剧的花瓶角色出现了呢。外貌上固然是温润窈窕的,但也毫无惹眼之处。Donna第一次变得闪耀生动是在向年轻上司(同时是她同学)汇报工作的时候,一个微小不甘的眼神闪动,一个刻意僵硬的柔顺表情,让我们看到她的才干,她的隐藏,她的内心强大和刻意收敛。这种丰满的性格配上演员柔气的面容,人物突然变得好立体,这个工程师妻子瞬间变得引人注目了(对我而言)。
  作为Donna的老公,G总又自私又甜蜜。潜意识里Gordon还是认为自己的梦想和工作比妻子的更重要,但他也会在人前人后毫无障碍地承认妻子的才华更高。在Donna帮他实现了Giant的成功面世之后,Gordon也鼓励Donna追寻自己想做的工作。这在当时那个年代也算是很有爱了。好多天朝男人现在还做不到呢不是么。不光是在80年代,在每个时期,越是头脑出众内心强大的女性,越需要直面其实不怎么堪面对的两性关系现实。Cameron作为更年轻的一代,选择冲破现实,剧组借Boz的话说出:“很多人盼着看你失败,因为他们害怕你是未来”。而Donna选择了更常见的那个选择:妥协——“she made Gordon's life/achievements possible”。第一季结尾为了安抚身处当代的观众们,给了一些正能量。Gordon在答谢晚宴上感谢了他的两个partner:Donna和Joe,Donna被放在了前面。虽然我蛮可怜Joe总的,但这对D美人倒是个迟来且应得的奉承。
  Donna和Gordon都是80年代理工科知识分子的缩影。他们身上知识分子的浪漫理想主义情怀和理工科的一丝不苟地务实紧紧交织在一起,上谈得了理想梦想情怀,下可以为了一张账单一次小费跟人吵嘴,玩得了乐器拆得了导弹修得了自行车。第四集末尾Donna看着再一次迷失在自我怜悯和惊惧爆发边缘的丈夫,叹了口气,拿起工具铲,走到前院——还穿着高跟鞋!然后一铲结果了那只让女儿们无法安心睡觉的小鸟,我看了好几遍还是爽得不行。
  
  天才美女,气场人妻,钢琴十级,吐槽能手,这真的不是什么美少女玛丽苏小说的人设吗?
  
  Gordon
  可怜的工程师只能放到老婆后面了。Gordon是父母辈中年男人的典型样本,安稳,现实,表面的懦弱和来自生活的重压,曾经的挥洒已褪色成对柴米油盐的不耐,可又会尽一切努力维持住这日复一日柴米油盐的平稳生活。胆小,似乎已成了他的伪装色。可是凑近看一看,这个样貌平凡的男人明明又跟胆小沾不上一点关系。他可以自私,有时相当疯狂,还带着无法掩饰的清高书生气,但紧要关头又极为靠谱。每当团队遇到了看似会毁掉一切的大麻烦,先吵吼一顿发泄不满的是他,先动手以自己的方式解决的——也是他(可能是因为发泄完了所以能迅速调整好状态,也可能发泄就是为了调整好状态)。不得不说,有家庭的男人变得更懦弱(第六集里看到飓风中损毁的电线杆,Gordon反应过来的第一行为是逃走,而不是救助倒地的行人),但G总就是能带着这种懦弱,不断从家庭中寻求对自己梦想的支持,一步一踉跄的朝自己的目标方向走。
  我觉得第一季中Gordon是被Joe重塑的一个人。在Joe总出现之前,他青春过,梦想过,激情过,狂野过,可是那些都失败了,所以他把那些都放弃了,躲藏在家庭日常中,试图埋头不见自己的才华和困境,甚至浑浑噩噩过一生。可是内心里又无比清楚自己这种视而不见的愚蠢和蹉跎。在这种矛盾下,他的每一天都是痛苦的,毫无快乐可言。Gordon和Cameron有很多相似之处,在危机中两人还能能藉由各自互不相干的过和少年琐事迅速破冰详谈甚欢。像他们这种生而为创作的人,是无法承受不创作带来的苦闷的——但他又没有勇气和自信再次进行创作。Joe的出现把他地从自我逃避和自我否定的深潭中拉了出来,硬生生甩到了水泥地板上,用脚踢着逼他前进(可能还穿着意大利制皮鞋)。如果不是如此,Gordon也不过是又一个湮没在办公室政治和失败婚姻中老的平庸技工而已。这种odd couple的drama在美剧中也是屡见不鲜了,HCF只能算是完成地中规中矩。
  
  这部剧中的笑点都比较闷骚,很多属于理工科技术宅才会觉得有趣的东西,细节设计有些太细节了,不容易引起观众兴趣。说我比较喜欢的其中一个:展会前公司遭遇雪崩,Joe总这个一贯打着鸡血上班的人都决定放弃了,回IBM听爸爸的话过日子。这时G总突然顶着精神病光环爆发了,迅速跟Cameron冰释前嫌,两个人建立了技术宅之间的革命同志友谊,并一起嘴炮了Joe总这个大孔雀给他们变卖家当参加展会。真是笑爆了。
  从剧集的结尾安排来看,编剧是没想着会有下一季续订的。所以在结尾时三个主要人物的结局都有了交代,只在Joe身上做了开放式结局。不过主演李佩斯作为2014年新晋男神,很好地发挥了水准,而且每个角色的演员发挥都极其令人赞赏。所以获得续订也不算意外。
  这部剧的一个大缺点就是无厘头情节的添加,3集的断背吻,6集的手电筒照飓风,都属于这种无营养无意义不知所云的情节。可能是想表现的东西太多了,但篇幅有限所以就乱了一点。也说明编剧不是全无野心的嘛。
  这部剧的镜头语言我很喜欢,大量的单人背后机位,使得叙事总是在几个人物视角下交替进行,比纯粹的第三视角(上帝视角或全景机位)更有贴近感,让这个关于线圈和程序命令的故事摆脱了一些冷冰冰的局外人感,让我们这些不懂计算机的人也能纯粹从人物的角度代入,感受故事中的情绪起伏、激动和挫败。镜头作为叙事的一部分,一向是我很看重的,HCF镜头画面优雅、干净,传递出那个年代独有的一丝现实浪漫主义气息。
  最后放一段我写在学校杂志上的介绍吧:
  HCF量小质高,节奏合理,集天才、疯子、摇滚乐和女权先锋、没节操的嘴炮霸道总裁、和爸爸妈妈辈的极客工程师于老式写字楼的白炽灯下,啃着汉堡,在褪色的画面中说着有腔调的得州口音,且还难得地保持了可敬的颜值高度,绝对是今年值得一看的小众好剧。
作者princ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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