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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血寻梅》忘记香港,忘记王佳梅的痛苦与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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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你与众不同,其实平凡的本质都一样。
香港,上海、北京……无数个王佳梅和无数个你我。
死亡,是否可怕?
有一道数学题,一口井深10米,一只青蛙一次跳1米,请问它要跳多少次才能跳出这口井。
答案是,永远不可能,因为无论它跳多少次,也只能呆在原地。
王佳梅应该没做过这道数学题,否则她临死前,应该多说一句,其实我多像一只青蛙。
如果有这句台词,也许会比周星驰的那句“你看,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哎”更欲盖弥彰。
王佳梅住的地方就像是一口井,充斥着贫穷和歧视,她拼命的想往上跳,最后却粉身碎骨。
有人会问,她为何要选择死亡?
其他人不都这样活着,即使生活再悲观、失望,即使沦落街头,乞丐不是照样也活着。
以前我也不理解自杀的人,总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如果活着比死亡更可怕呢?
一个得了癌症的病人,每天都要被深入骨髓的疼痛反复折磨,到最后痛的连吗啡都无法止住。这时候,你对他说,好死不如赖活着。
如果他还有力气骂人的话……你猜他会用多恶毒的话来骂你?
同样如此,有的病痛出现在身体上,而有的病痛则出现在心理上。
绝大部分人觉得只有身体会得癌症,却忽略其实人的心理也会患不治之症。
而王佳梅就是那个心理患上绝症的人。
身体上的疾病很容易发现和治疗,还能获得同情,而心理上患病的人,却往往换来冷嘲热讽。
有多少自杀的人,就是被冷嘲热讽逼的走向绝路。
一个父母离异的孩子,长期一个人在异地生活,无人陪伴。15岁到了香港和母亲、姐姐团聚,却在学校遭受排挤。
母亲要挣钱养家,很少关心女儿的成长,之间最多是争吵。然而当她得知王佳梅世的噩耗,却是那种失女儿的痛断心肠。
然而,日常的生活中她就是一个恶毒母亲,嘲讽女儿,你有什么资格当模特?
这也是多数中国父母的“恶毒”,他们不是不爱孩子,只是他们习惯了把伤害当作爱。
城市的漂泊者
香港的王佳梅、上海的王佳梅、北京的王佳梅,以及许许多多的王佳梅。
在中国有很多王佳梅一样的女孩,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从小便是留守儿童。在缺乏关爱和教育的情况下,她们很多都会误入歧途。
她们后来也许会被父母接到上海、北京这些大城市,可是他们如始终和这座城市格格不入,不仅她们,包括很多来这些城市打拼的年轻人,他们始终找不到这座城市的归属感。
房子,不是归属感。
他们从年轻到衰老,始终是这座城市的漂泊者。现代文明的宽容、包容,却被厚重的地方保护主义拒之门外。
曾经香港是一座“自由港”,容纳世界各地各种肤色的人,容纳各种思想和言论,在“大逃港”期间救过无数人的命,然而现在的香港,却变得越来越狭隘,越来越排外。
随之带来的是,香港这颗“东方明珠”不断的黯淡,影响力也在不断降低。一个无法接纳外来文明的国家会落后,城市也同样如此,拒绝纳新只会成为一潭死水。
不过,有人就是喜欢问,你为什么要来?
这个问题犹如问一个鸟儿为什么要南方过冬。人生下来,就要活着,活着就是为了活的更好。
活得更好,意味着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给自己的人生一个交代。
每个人都是有梦想的,有的触手可及,有的遥不可及。对于平凡的大多数而言,梦想早已成为生存挣扎中的一颗毒药。
所以,王佳梅的悲剧是一种大众的悲剧,是会发生在我们每个人身上的悲剧。
多数人都会把自己现有的一切归纳与自己的努力,可是你的努力何尝不是来源于你的幸运。
最近读到一篇文章,讲了一个概念叫“无知之幕”。所谓“无知之幕”,也就是一个人在对自己的社会处境暂时失明的情形。
拿最近火热的《欢乐颂》举例子,一个站在“无知之幕”后面的人,可能是樊胜美,也可能是曲筱绡。如果你认为你的成功源于你的努力和幸运无关,万一拉开“无知之幕”你发现自己是樊胜美,那你梦想实现的概率会有多大呢?
一个身在一线城市,出身中产阶级之上的孩子,和一个出生在西部贫困山区的孩子,谁的未来会更美好,谁的梦想会更容易实现呢?
生存,本身就是对资源的消耗和掠夺。所以,从来没有真正的平等和公平可言,自私才是人的本性。然而,如“无知之幕”所说一样,我们的自私表现在对已有资源的拥有上,而对未知充满恐惧。
所以,王佳梅这种人注定会成为悲剧,这也是生为底层的无奈。身为同类,内心不免会怜悯,也不知是对还是错。
突然想起《红楼梦》里的晴雯,晴雯之死,却也是一场好戏。
作者张珞阳一个熟悉而闷热的下午,一对男女在疯狂地食用着对方的身体。事情的一切并没有因为其中一方是援交少女而变得奇怪,一对男女,就像任何一对青年情侣一样。他们亲吻,性交,他们疯狂地做爱,汗珠从被打湿而纠缠在一起的头发上落到被单,窗外吹动暗红色窗帘的风丝毫没有两个饮食男女的食欲。这个女生,就是在下一次日出之时被分尸拨皮的王佳梅,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说出“我好想死”一句话后会被这样处理,而男生则让他们俩之间的这件事自然发生,自然得毫无痕迹,就像吃饭睡觉一样自然,手起刀落,没有任何奇怪。杀人完全没有任何动机,甚至两个人都是在主动求死,闷热的下午,潮湿的床单,还有快被晒化的尸块。
杀人者完全没有想要掩饰这一切的意思,甚至好像在看到刺眼阳光准备分尸的时候就想好了,平静地自首,平静地被抓,平静地演示杀人过程,他也早就选择好成为事件的最大受害者。就像《局外人》,或者阿乙的作品,他们杀人都是那么自然,任随着情绪的自动流淌,自然地像是在洗瓜切菜。
这就是影片《踏血寻梅》的主要剧情,老差骨阿臧抓获了自首的分尸案凶手货车司机丁子聪。就是这样,故事很简单,离奇的凶案绝不是影片的主线,导演也只用前20分钟就把凶手谜底从一开始早早地展现给观众看,而后面的时间导演则是全部用来讨论杀人的动机究竟是什么,通过不断的闪回来交代每个人物的前史,让每一个观众思考,或者让观众感受,原来死亡是解脱,动机就是生活本身。
《踏血寻梅》很厉害,它很好,但绝不好“看”,它和《色戒》一样,我不会推荐它。它真正地触到了我内心的一些东西,在看电影时好像全身赤裸地被完完全全面对后,不会再有这个精力和兴趣在拿出来给其他人再看一遍。有些电影看一遍,心情会好一点,但是它则是看一遍伤一遍就像身体被抽空了一样。观影过程就像小而硬的美工刀在白花花的手腕上来回狠狠地划一样,吱嘎吱嘎,小刀仿佛在弦上发出各种噪音,就像王佳芝破处时那种生涩的刺痛,现在我仍旧可以想得起来,看完之后好像就像是被人夺了童贞。我看甚至不敢再看一遍导剪版,因为实在是太受伤了,生活已经如此艰难,为什么还要把心掏出来,拿刀子在上面不深不浅地轻柔到刚刚刺破黏膜的力道划上几刀,并还要侧耳过听它刺破黏膜的那个声音?
在娄烨的《推拿》里说:“盲人们有一个和他们相隔很远的地方叫做“主流社会”,全片都是在说‘限制’”,影片《踏血寻梅》也说的是限制,盲人们因为看不见其他东西而感受到限制,但是在香港的这一群底层人民却在呼吸的空气中就有无穷的限制。这种限制感不是别人硬加给他的,而是每个人内心的不自由,内心的隔膜已经可以到达一种杀人的程度。在电影《巴别塔》中:人们说着同样的语言,发着同样的声音。“当人们决定建一座可以通往天堂的高塔时引起了上帝的不满,上帝他弄乱了人类的语言”,使得人们的情感交流出现障碍,文化发生差异,思想难以统一,分歧、猜疑与争吵就此出现。这是《巴别塔》片名的由来,里面人们因为语言不通,人种不通,种种限制让他们渴望沟通的大声疾呼变成了毛毛细雨。而在香港,同样的母题中,说着同一种语言的人们,在同一个地方的生活的人们,他们在生活中看似无所事事,看似冷酷无情,看似对一切事情都毫不在意,其实是在掩饰心中的无穷尽希望沟通和交流的欲望,那种一种无声的恐惧。一切事情,一切情感,自然产生,无处发泄,终究只能积压在心里,慢慢一个人就会变得麻木,这种麻木是一种充满无奈的麻木,你可以在他们的脸上看到那种涣散的眼神,脸上毫无表情的肌肉,或者好像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动过而变得松弛,几乎已经不能再表现任何情感的肌肉下的风起云涌,麻木不是一个状态也不是一种结局,而是各种风起云涌的交际之后互相融合的结果。我们看的风平浪静其实是多股势力下的互相作用,今天的悲痛被明天更加痛苦的事情所掩盖,但是一旦这个平衡被打破,那就是一泻千里的狂风暴雨。
《踏血寻梅》用段落式的方法,分为《寻梅》、《孤独的人》、《踏血》与《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前三个部分,其实分别旁观者警察、受害者王佳梅、施害者丁子聪的角度来看案件。
我看的是才流出的影院版,据说导剪版中的第四章节《看得见风景的房间》被移到了第三章中,而片中“kdjfjdfj”也是指着这八个字的拼音首字母。看得见风景的房间,看起来是多么文艺和美好啊,可是看得见风景,可是下层人永远触摸不到,我们能触摸的只是那个在窗户前印着风景画的窗帘;能看得见风景,但是我们只能被限制在房间之中。风景很漂亮,可我们愈是觉得风景漂亮,我们就愈感觉心中的枷锁愈大,这个风景就算是被投射到屋子里,我们也好像被钉在十字架上动弹不得。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其实就是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你眼巴巴望着身边几乎唾手可得的好物件,但是也只能眼巴巴地望着,想用手,用头,甚至用舌头,调动全身一切能动的器官接近它,可是做不到。变得麻木并不是别人在限制你,而是不断地给你那种看似唾手可得的希望,其实看得见风景的房间之下,爬出窗户就是万丈深渊,看得见希望,但是能让你对所有的希望都视而不见,这就是麻木,我们在心中,早就给生活带上了层层的枷锁,而卸下枷锁的东西却早已不是钥匙。就像触摸风景一样,不是走出屋子,而是在窗户上贴上一层层“物质”的风景画。这样我们才能触摸远方的风景,因为我们一旦走出了屋子,就死了。
我无法对影片中的任何一个人产生恨意,包括残忍的凶手,他反倒是受到伤害最深的人。片中对于一切的底层人都是同情的,他就摆着镜头拍一个人的脸,这张脸也不动就放在这里给你拍。但我看到这张脸眼泪就能下来,太让人同情了。凶手麻木地说出自己做出的一切行径,我心中只有同情,完全产生不了恨意。太让人伤感了,他主动承受了这一切,甚至在死之后主动承受着一切。碎尸分尸扒皮的目的全然不在于要逃避警察的追捕而逍遥法外,相反杀人完全不是情绪的释放,只是为了完成两个人看似都十分合理的心愿,当我们决定一起触摸风景的时候,只有死才能解脱这一切。然而一个人走了之后,凶手说:“我讨厌人,我不想让她做一个人,于是她将她碎尸,扒皮;听起来令人震惊和愤怒,可是我们看到影片中就是无处不在欲言又止的无奈和怜悯。看着凶手的脸就能看出来很多东西,一张脸就是会说故事的,现在不需要语言表达和阐释,就是看着脸,就是听着他的叙述,我们就可以知道,在杀人之后,这位货车司机依然要独自承受一次分尸的痛苦,而这种分尸则是对于这一切追求的升华,用这种残忍的手段完成对自己内心的一种释放。看的时候我就在想,竟然一个人可以这么残忍又这么柔软,究竟是承受了多少的痛苦才能让人变成这样,导演也正是让这个变态杀人者合理化,它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不仅没有恨意而且对每一个人都很同情,真的很厉害。
影片的第二个章节叫《孤独的人》,在这一章荡开一笔,从凶杀案隔离开来,拍到关联的每一个人,里面有很多很有趣的小细节,比如说看似最大“男配”的郭富城扮演的警察的梦魇,他不用Facebook,忙于查案,他在深夜点了一支烟后,镜头反打到他的跟班(由谭耀文扮演)趴睡的桌子上装满烟屁股甚至几乎没抽几口的烟灰缸上;从居民房门口望进好像有层层关隘的母亲;两个嫖客;王佳梅的朋友和在跷跷板另一头的小女孩;凶手货车司机的女朋友;还有那只猫,都是细节。而所有人几乎都是不欢而散,在的时候几乎都是不讲话,不是沉默就是在性交,他们之间的话语完全不是在聊天,没有一个人在接话和交流,要么就是在各自谈各自的事情,要么就是在敷衍的重复,用身体上的碰撞来代替或者说满足心灵上所不曾拥有的沟通。所有的情节安排都印证“孤独”两个字,我们会思考,真正杀死小女孩的动机是什么,或者说在这个社会上,是什么给予了底层人了希望又让他们一次又一次希望破灭,这样的母题也在郭富城的警察告诉不愿接受母亲真相,佳梅打扮得漂漂亮亮见客人没想到只是需要澄清自己不是女朋友这样的情节中暗示出来。
我们再反推整个案件本身,导火索是什么呢?在影片的一开始,母亲向佳梅要回了那对价值不菲的心型耳环,从此事情变一发不可收拾,这就这桩事件最最开始的起因。当我们不能追寻心中的满足感的时候,只能通过物质无限掩饰自己,耳环在佳梅心中不是一个装饰品,就是命。最后一刻,她把耳环扔到地上的时候,也就是交代自己性命的时候。耳环又代表着什么呢?她为了耳环而辍学,就是为了买一双耳环兼职两份工,最后做援交少女。“心”型是代表爱吗?我不知道,但是我依然认为在最后,凶手和佳梅之间是有感情的传递,而非简单的利用关系。但是耳环无疑是代表着佳梅一生中都缺少的两个字———“美好”,生活中确实她只能毫无保留地寄托在物质上,母亲从她手中拿走耳环,不是耳环被拿走了,而是她的世界和希望被拿走了。她做模特卖高跟鞋,在书上做设计,物质是她和世界沟通的唯一方式,物质也是她和主流社会唯一可以沟通的途径。主流社会有耳环,有游戏机,有所谓的上等人,这就是她听见“这台不能送你,我可以再买一台”的时候的崩溃。不只是对这个嫖客的爱让她觉得崩溃,而是在那群上等人眼中,这些东西背后原来还承载这些更有意义的事,而她所期待的一切,竟然都是可以随随便便“再买一台“所能够替换的廉价品。片中还有一个我们完全都不知道,导演也没有任何交代的陌生女子相片,被佳梅贴在屋子的墙上,导演告诉我们,当时佳梅看到能够照出来这么好看而没有钱照,只能买下别人的相片。她就是那种在生命中发现了一点点的美好就要抓住,像是救命稻草一样,生怕飘走,就像荒岛余生里的威尔逊那支排球一样,不是球飘走了,而是世界飘走了。相片是佳梅生活中永远缺少的东西,那种悠闲,那种开心和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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