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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乡民谣》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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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上了十二天的英语课,到了最后一天,整个人就垮掉了。晚上坐在父亲的车上时,牙龈就痛得要命,回家躺在床上捱到好不容易睡。醒来喉咙肿痛,下午又开始发烧。
   于是喝着热水裹着衣服继续卧床,原本列的假期计划也彻底散了架。百无聊赖中只想刷片子。想起昨天一个公众号里的推送,推荐的唯一一部电影就是这部,就顺势找了来看。
   推送里的作者写的多是个人的东西,对片子本身倒没怎么介绍。而我看之前只知道是部音乐电影。一直看到结尾,我还一度以为是记录某个着名歌手成名前生活的传记片。
   这种风格让我想起过看过的两部电影——《玫瑰人生》和《曾经》。讲歌手故事的电影的一个独特之处,是都不存在背景音乐。每一个音乐都是遗世独立的,随着剧情推动一首接一首的出现,从不重复,而音乐自身也成为了剧情发展的一部分,所以观者面对每一首曲子都有空间拿出十二分的感官欣赏,而不是仅仅将其作为陪衬。
   大概也是这个原因,总觉得音乐电影相比其它类型的片子更淡一些。一首又一首串联而来的完整曲子注定了情节不能有过分夸张或者戏剧的高潮。所有悲伤或者平静都蛰伏在旋律和声线的细微之处,不会随意显露出来。
   这样的叙事风格,或许更接近生活本身吧。
  
  2、
   中学时便时常听到科恩的名字,后来大一上的一门电影课,老师还放过《老无所依》的片段,只是那位老师军人出身,分析起来也往往着眼于对社会对体制的关怀与反省,不是太对我的胃口。因此,竟也没细细领略那片子的好。后来和一个朋友聊起对电影的偏好,还曾经十分肯定地说:“科恩昆丁这类黑色风格,应该是不会喜欢的那种。”
  这是第一次真正接触科恩。看片子过程中,多处为片子的反类型而倾倒。而看后才知道导演是谁。心里不免有些误读的惭愧。
   随着年龄增长,逐渐不再喜欢看到过于轻易流露的悲伤。一半是对青春期过于矫情的伤春悲秋有所反弹,另一半也是慢慢领略了哀而不伤的好处。越发觉得真正切肤体验了人生的人,都不会太过顾影自怜,往往越是摸爬滚打艰难求生,越懂得世事艰辛乃是恒常,并非只针对自己。退一步讲,忙于活着的人大抵也顾不上思考这些。
   Llewyn Davis大抵是这样的人,Jean和Jim大抵也是这样的人。
   像所有在挣扎、抗争与妥协的漩涡中生存的人一样,他们的钱永远不够用,才华永远不被欣赏,不幸永远多于幸运。生活的种种带来暴躁、愤怒与焦虑,他们也只能用粗糙与将就的面目面对生活,对旁人对自己都谈不上宽容。
   于是,Llewyn的不幸不是他一个人的悲伤,而只是一群人面对的真实。比如,Jean只能靠被老板fuck换来驻唱酒吧的机会,而她与Jim吸引来的听众,也只是想要fuck他们。比如,hitchhike遇到的英俊司机是蹲了无数监狱的怀才不遇的演员,他是那样用力地给自己的雇主念着那首黄色诗歌。再比如,从未出现的Mike,他早就跳下了GWB。
  
  3、
   让人念念不忘的是那只猫。看过的很多关于孑然一身的故事里,猫都是一种漂亮的隐喻。孤独的人总会和猫建立情分,而结局又总是狠下心来的分道扬镳。或许猫也惯于漂泊,似乎也能体会漂泊之人包裹着无奈的薄情,就总是给出一个骄傲的不回头的身影、
   结局那张海报,多少有些戏谑的意味吧。一只猫也好,一个人也好,世界从来不缺乏感人的传奇。然而,不属于你便是不属于你。体悟了后者,却依然不乏生命力生活的人,或许才是真正可敬的。
  
  4、
   《最后的召唤》
   戴夫?范?朗克
  
   于是,我们又过了一夜,
   吟诵表演什么都有,
   每个人都知道他终会孤寂,
   当酒店关门之后。
  
   于是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敬每个人的欢喜与忧愁,
   但愿这杯酒的劲道,
   能撑到明天酒店开门。
  
   我们踉跄走出酒店,
   像一群麻木不仁的舞者,
   每个人都知道他必须问什么,
   每个人也都知道答案会是什么。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酒如利刃脑子碎成片片,
   反正答案一点也不重要,
   问题也就无人提及。
  
   我那天心碎不已,
   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补完好,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
   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有一句话我们永远也说不出来,
   谁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
   他就会知道何时心碎。
  
  5、
   对着这片子回味了太久,像看过《午夜巴黎》与《布达佩斯大饭店》一样,忍不住翻起各类影评开始考据,从时代背景到片中角色的原型。有些遗憾的是,始终找不到关于 戴夫?范?朗克的生平,唯一能找到的,只有他写下的这首歌的歌词。
  心头一热忍不住要写点东西。一遍遍循环起了《five hundred miles》,打开word随意地写着写着,最后就有了这些散乱之笔。
   仔细想来,也是好久没有再认真地写些什么。犹记得上学期期末写唯一一门文学课的论文,刻意选了篇有难度的作品,调动每个神经构思,后来还得到了老师的称誉,心里也是一片虚荣。后来回想期末季中的那几日,大概是唯一只觉畅快而不觉压力的日子。只是除此之外,倘若说自己认真想写过些什么,恐怕要追溯到近一年前了。
   两年前,阴差阳错进了一个和读书没太大关系的专业,半是思虑不慎,另一半大概也是对高中那个敏感孤僻的文学少女的隐隐不满。总想找点什么激进的方式,学会怎么生活。然而,一年来几经纠结和彷徨,最后明白的是两件事情:一是书的世界远不是自己当初所知晓的那样浅薄狭窄,敏感孤僻的根源无关读书,是自己的狭窄;二是,其实是正是一路走来所真正爱过认同过投入过的事物最终塑造了自己,所爱的事物可以变化,却不能被丢弃。这一点即便可以掩饰起来欺人,却不能自欺。
   那篇推荐了这个电影的公众号,是大学里牵涉不深却又极为喜欢的一个组织。仔细想来,如果不是大一下那个头脑发热的夜晚,做出尝试迈出一步的决定,大抵永远也不会感受到同一个校园里这样一群人的存在,大抵自己仅有的所谓情怀也会被眼下这个专业的功用氛围与现实气质一步步侵蚀磨掉,大抵后来,就不会做出那个决定。
   由此,又一次忍不住感叹生活不可重复与不可回头的奇妙所在。
   命运中大多数场景只是顺势而下,而每一个具有转折性的瞬间,都显得那样脆弱而微妙不可言。1961年1月,Llewyn走出门,而Bob Dylan在他的身后登上舞台。如果Llewyn是Dylan,他会继续过和此前相似的生活,轮着睡沙发,四处兜售才华,某一天凭着幸运被发掘,登上杂志封面。如果Llewyn是Dave Van Ronk,他会与Dylan一起夜夜喝酒,成为他的“吉他老师”,为他侵占自己的网友原创投递大骂fuck,写一本这样的回忆录,回忆一个时代的浪潮,顺便也让自己的名字和那个时代有些看得见的关系。而如果Llewyn只是Llewyn,那扇关上的门或许就会永远地关上,像每一个被埋在时代中的人一样,被埋在民谣的浪潮之中。 那扇关上的门,如果用一个时代作背景,大抵也只是洪流之中的浅浅悲戚。而用一个人来做背景,大抵也只是深夜里醉着的一首歌:“我那天心碎不已,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补完好,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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